2012年外贸协调联席会议政策宣讲会(高栏港专场)举办

  为帮助企业及时掌握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汇管理的各项政策,并让企业相关部门人员在具体案例的学习中提高各项通关业务的能力和水平,从而整体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货物通关效率,9月26日,我会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产业发展局在高栏港联合举办了2012年外贸协调联席会议政策宣讲会。拱北海关、检验检疫局、国税局、外汇局等部门的嘉宾代表联坐一席,先后为到场共计120余名企业代表进行新政策宣讲与讲解。

  上午,拱北海关加工贸易科李晨光科长详细解读了拱北海关支持促进珠海外经贸稳定增长的八项措施,并对近期拱北海关出台的加工贸易新政策进行了重点介绍。近期,为进一步促进加工贸易企业实现转型升级,拱北海关出台了关于促进内销便利化的加工贸易新政策以及关于简化外发加工审批手续的加工贸易新政策。就此,李晨光科长还列举了企业常见的问题,并作出详细解答。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谭子健副处长从宏观层面出发,宣讲了质量管理的重要性。他认为,质量反映出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是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2012年2月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颁布,极其重视企业在质量发展中的责任和作用。谭子健副处长表示,希望广大进出口企业都能自觉承担质量责任,加强质量管理,提升产品的国际国内竞争力。

  下午,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叶秀权副科长侧重讲解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的改革问题。为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我国已于2011年12月起实施地区试点改革。试点期间,试点地区企业无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并对企业实施动态分类管理。从叶秀权副科长展示的改革后企业业务流程图可以看出,企业繁冗的手续简化了,业务流程得到很大的改善,企业切切实实从中受惠。

  珠海市国税局税收管理科代表周小姐现场宣讲了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新政策。在政策调整上,主要包括扩大退税范围、调整外贸企业委托加工计税依据、扩大生产企业视同自产出口货物范围、扩大出口货物免税范围、明确出口货物征税范围、调整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征税计算以及明确部分敏感货物退税规定等七个方面。同时,在管理上也有五大调整,包括放宽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调整免税申报办法、减少单证备案资料、取消审核收汇核销信息以及取消生产企业12个月审核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