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外商投资企业2019年年度报告补报、更正工作的通知

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

  根据《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参加年度报告,2019年商务年报工作已于6月30日结束。经商务部数据核查,我市外资企业参报数据存在数据漏报、数据异常问题。现将需要对年报数据进行补正或补报的企业公示,请企业名单中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于2020年8月31日之前完成核实、补报和更正工作。具体漏报数据项以商务部系统显示为准,具体补报、更正操作流程请查看附件1(操作手册)。逾期未补报、更正的企业,根据《外商投资法》第三十七条、《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第二十五条进行处罚(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报送投资信息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需填报企业情况如下(企业是否在列,见附件2—4自行查询):

  1. 未报企业:2019年12月31日前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报年度报告而未报送。

  2. 漏报企业:已报送年度报告存在部分数据项缺失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漏报数据项以商务部系统为准。补报方式: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年度报告)http://wzxxbgnb.mofcom.gov.cn/提交修改申请,待每页面效验保存通过后提交即可。

  3. 数据异常企业:已报送年度报告,经逻辑检验存在明显异常数据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数据异常企业(附件4)可联系珠海外商协会查询具体异常数据。

  附件:

1.2019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补报、更正流程-企业端操作手册 (请务必查阅)

2.未参报企业名单

3.漏报企业名单

4.数据异常名单

珠海市商务局

2020年8月10日

(联系人:珠海外商协会 车海鹏,0756-3368552)

来源:珠海市商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