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企业复工安排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适逢春节假期,也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期,珠海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下称协会)为帮助会员企业应对疫情对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影响,近日将根据部分会员企业向协会反映的诉求,向政府部门提交书面报告,进展情况协会秘书处将予以跟进。

  疫情当前,请各会员企业积极应对,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根据政府规定,做好特殊时期的企业开工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关于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为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春节假期后企业复工的安全,各级政府都发布了相关规定,请会员企业务必遵循:

  1.国办通知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2020年1月27日发布);
  2.广东省人民政府要求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2020年1月28日发布);
  3.对于2月9日24时返粤人员,用人单位应加强检疫检查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2020年1月28日发布);
  4.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来粤人员健康监测管理方案(第二版)的通知》(粤卫明电〔2020〕11号)落实防控措施(2020年1月28日发布)。

  以上规定可在网上搜索全文,或联系协会秘书处索取电子版。

二、企业开工方案重要指引

  1.企业应尽快组建疫情防控工作组,全面指导疫情防控及恢复生产工作;
  2.制定返工人员信息登记系统,以便发生突发情况方便追溯原因;
  3.重新制定生产计划,不要过分关注原生产计划的可行性。疫情当前,应在确保防控疫情、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生产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4.清点防护物资,专人专管,确保防护物资合理有效使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5.与相关卫生部门取得专线联系,确保企业在有疫情发现的情况下可以第一时间联系到相关部门;
  6.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规定,做到不谎报、不瞒报。

  三、及时向协会反馈相关情况

  疫情当前,希望各会员企业能做到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力所能及地捐助(医疗)物资给有需要的地区和单位,如此前已有捐助行为,请将相关情况报告协会。会员企业如在复工过程中遇到困难,或因防控疫情有相关诉求,都可以向协会秘书处反映,协会将全力予以支持和协助。

  祝各会员企业新春吉祥,愿我们携手努力,共克时艰!

珠海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2020年1月31日